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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述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

简述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

简易程序是一种简化的诉讼程序,适用于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、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。具体来说,简易程序适用于以下类型的案件:

1. 离婚案件 :结婚时间短,财产争议不大的案件。

2. 赡养费、扶养费和抚育费争议 :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仅给付时间和金额有争议的案件。

3. 收养、抚养关系案件 :确认或变更收养、抚养关系,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。

4. 借贷案件 :借贷关系明确,证据充分且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。

5. 继承案件 :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,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。

6. 损害赔偿案件 :事实清楚、责任明确、赔偿金额不大的案件。

7. 其他案件 :事实清楚、情节简单、是非分明、争议焦点明确、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。

简易程序的特点包括:

审理组织简化 :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可以独任审判,超过3年的应组成合议庭。

适用范围特定 :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,并且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。

启动方式 :可以职权启动也可以约定启动,但当事人不能约定不适用简易程序。

排除情形 :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、发回重审、共同诉讼中当事人人数众多等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。

简易程序的适用旨在提高诉讼效率,减轻当事人负担,并快速解决纠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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